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孙文薪等22名同志为贺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贺州市基层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招录公告》等相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孙文薪等22名同志符合我市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经研究,同意聘用孙文薪等22名同志为我市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及试用期考核等手续。
附件:(贺人社发〔2021〕15号)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孙文薪等22名同志为贺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含名单).pdf
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8日
原文标题:(贺人社发〔2021〕15号)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孙文薪等22名同志为贺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www.gxhz.gov.cn(MD5:c1dad9adf90485f64050ce21eae531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