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1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崇左市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选派支教走教教师
支教走教工作由市统筹,以就近就便、市县调剂为主,主要采取“市支持县,县支持乡”的方式进行。根据各县(市、区)汇总上报的支教走教需求,2020-2021学年崇左市计划选派支教走教教师73名,其中,安排到非“三区”县支教24名、走教21名;安排到“三区”县走教28名。计划选派指标表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是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将该项计划作为优化当地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并指派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计划实施的日常监督管理,严肃走教支教纪律,对支教走教教师进行跟踪管理,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为支教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严格经费使用。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崇教人〔2014〕25号)文件规定落实本级财政应承担的选派工作经费,并按照规定的经费标准制定经费使用方案,如数如期将工作补助发放支教走教教师。支教经费只能补助从城市学校到乡镇及以下学校支教走教的教师,不得补助从乡村学校到城市学校跟岗学习交流的教师。同时,必须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用选派工作经费。
(三)规范选派程序。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做好支教走教教师选派工作,组织各方及时签订三方工作协议。签约后,按照本地计划自行确定选派教师的出发方式、出发时间等派送事宜,确保支教教师按时到岗。请于2021年8月下旬将《广西中小学支教教师签约情况统计表》(附件2)、《广西中小学走教教师签约情况统计表》(附件3)、《选派工作经费使用方案》等材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我局人事教师科。
文件下载:
崇教人〔2021〕23号附件1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选派指标表 .xls
崇教人〔2021〕23号附件2广西中小学教师支教教师签约情况统计表 .xls
崇教人〔2021〕23号附件3广西中小学教师走教教师签约情况统计表 .xls
崇教人〔2021〕23号附件4广西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三方工作协议书(模板) .doc
崇左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5日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jyj.chongzuo.gov.cn(MD5:9ff426f553e987d125dbd8ae376256f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