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贺州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申请减免报考费要求及流程
根据招考公告说明如下:
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
2.脱贫户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
3.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