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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建议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

互联网 | 2021-03-03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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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两会将继续在提高个税起征点、营造公平营商市场环境、调整招标标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

  她提议,工作者的工资要提到一万块,才叫他纳税。“近年在拉内需促循环上,我们国家有一些政策上的调控,这个内需是非常有价值的。”

  其实,这不是董明珠第一次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元了。早在2018年,董明珠就曾提出同样的建议。

  董明珠曾称: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元可以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同时减少申报时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降低运行成本。

  据了解,2019年个税改革后,个税综合所得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至5000元。该起征点是统筹考虑城镇居民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每个就业者平均负担的人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后综合确定的。

  此外,2019年个税改革扩大了3%、10%、20%三档税率级距,实质上起到了降低税率的效果,减轻中低收入个税负担。

  防止个税沦为“工薪税”

  2018年我国税收收入为15.6万亿,其中个人所得税为1.4万亿,其余接近90%的税收基本是以企业为征税对象,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

  就各税种的占比而言,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是主要税种。其中,2018年,国内增值税占总税收39.3%;第二大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占比逐年上升达到22.6%。进口货物消费税及增值税占比10.8%,个人所得税占比8.9%,国内消费税占比6.8%,,契税、土地增值税和城建税占比分别是3.7%、3.6%和3.1%

  2019年,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综合课征与分类课征相结合,推行专项抵扣并提高免征额,在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减轻工薪阶层纳税负担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2019年个税同比-25%。

  但当前的新个税下,主要纳税人仍是工资薪金收入群体。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体现为透明化的收入,大部分由发放者代扣代缴,基本没有逃税漏税的空间,中低收入群体90%的收入由这些所得构成。

  但诸如部分群体的其他来源或隐性收入并未涵盖其中,而这部分渠道收入由于个人所得税法没有具体的操控和规定,缴纳相关税款很少。这样非常不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调节功能。

  有建议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应在综合课征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收入调节功能。完善个税制度,拓展税基,将部分隐性收入人群纳入到征税范围,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增加对中低收入群体的抵扣,防止个税沦为逆向调节的工薪税。

  (以上内容部分来自泽平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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