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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河南公务员考试各地区职位表下载
2021年河南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下载 | ||||
郑州 | 洛阳 | 新乡 | 信阳 | 平顶山 |
开封 | 许昌 | 安阳 | 濮阳 | 三门峡 |
焦作 | 商丘 | 周口 | 漯河 | 驻马店 |
济源 | 鹤壁 | 南阳 | 总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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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南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问:报考法院、监狱、强制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的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么?进行体能测评么?
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含森林公安)的,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报考法院、监狱、强制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的,不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法院、公安(含森林公安)、监狱、强制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均需进行体能测评。
【解析】《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因此, 选择 B 选项。
A 项: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而不是六个月。《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C 项: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人事关系不能转到挂职的单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D 项: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可以被再次录用为公务员。《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