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南省招录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已经发布!想要报考河南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及时通过职位表查看本次可报考的岗位,2021年河南公务员考试岗位筛选,岗位报名人数,岗位进面等欢迎关注河南华图教育网。
(一)2021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下载(点击图片进入下载通道)
河南公务员考试一年一次,3月27日进行笔试,因此选岗之后就剩下紧张的备考时间了,河南华图教育针对河南公告历年考情,制定了各种系列的省考培训课程,推荐给大家。
(二)河南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推荐(附活动)
(三)2021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报考问答智库(节选2021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统一报考指南)
问:专业条件如何把握?
答: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四)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节选(备考正当时)
本行测真题为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地市级常识判断行测真题:关于我国诉讼程序中的鉴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考生应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多使用行测专项题库练习行测真题及模拟试题,提高做题速度和做题正确率。
【行测真题】
关于我国诉讼程序中的鉴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对于鉴定所形成的结果,当事人有异议的可申请重新鉴定
B. 鉴定人在鉴定意见上的签名或盖章均具有法律效力
C. 民事诉讼中,基于意思自治原则,鉴定只能由当事人申请
D. 刑事诉讼中,鉴定人是否有必要出庭由人民法院决定
【参考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诉讼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民事诉讼法》第 76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即人民法院可以指定鉴定人进行鉴定,故选项中只能由当事人申请进行鉴定的说法错误。
因此,选择 C 选项。
A 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27 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B 项:《民事诉讼法》第 77 条规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所以,鉴定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均具有法律效力。
D 项:《刑事诉讼法》第 192 条第 3 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故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鉴定人是否有必要出庭。
2021年河南省考职位表已经公布,考生可及时通过华图教育查询本次可报考的岗位,河南公务员考试培训推荐河南华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