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有关要求,现将宁夏2020年度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日至2月11日共10日。公示期间,欢迎各位考生实名监督举报,举报人可采取写信或打电话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情节和证据。如经查实,拟合格人员有虚假报名承诺或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行为,取消考试成绩,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相应的违纪处理。
纸质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举报电话:5099131
地址: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3楼)
附件:2020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拟合格人员名单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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