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卫生学校2020年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的有关规定,来宾市卫生学校2020年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人才2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 〔2017〕863号) 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 〔2017〕259号) 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18-35周岁 (1985年11月15日—2002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专业要求祥见附件2);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来宾市卫生学校2020年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报名
报考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www.1brcw.com)下载《来宾市卫生学校2020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到我单位人事科或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发送至指定邮箱wxrsk6657901@163.com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审查材料包括:《来宾市卫生学校2020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电子邮件报名的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12月24日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引进人才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12月15日---12月25日。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8日 上午9:00
3.面试方式:试讲,总分100分,时间15分钟。
4.报考者须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面试,面试结束后,我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市人社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我单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由主管部门和来宾市卫生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直接考核的人员进行考核,着重对考核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
(二)体检
来宾市卫生学校组织拟引进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我单位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负担。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四、审批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审核,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引进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单位整理拟聘人员材料,经报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及上报审批材料时间:2021年1月15日前。
五、工资福利待遇。按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实名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另外,根据《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及精神,享受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有关规定执行。
地址:来宾市华侨大道水韵路68号
咨询电话:0772—4211355 15077257661 覃老师
邮箱:wxrsk6657901@163.com
附件1:来人才发〔2019〕10号 关于印发《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来宾市卫生学校
2020年12月15日
公告来源 | 来宾人才网 |
来源链接 | 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7ad58cec-6061-417c-bfd0-50223cd70e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