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首页 > 广西事业单位考试网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2020年百色市那坡县生态环境局招聘人员4人简章

那坡县人民政府 | 2020-11-06 11:17

收藏

文章页
教材试题 备考网课 课程咨询 考试公告

事业单位备考交流

加群一起备考

及时获取考试资讯

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老师1v1备考指导

  那坡县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监察员、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员招聘简章

  为充实和加强那坡县生态环境保护监察、监测队伍力量,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那坡县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察员、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及职数

  (一)招聘数量:4名。

  (二)招聘职位:那坡县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监察员、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员

  (三)身份:政府购买编外人员。

  三、工资待遇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18〕17号)执行,月工资1800元,政府代缴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扣除。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那坡县常住户口的人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自愿从事环境保护工作,有严格的执行力,服从队伍的统一管理和教育指导。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

  6.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具有相关环境专业学历;

  (2) 化工类、文秘类、法学类;

  (3) 计算机专业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与过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5.已被聘用为相关部门县聘临时工的;

  6.不适合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法、程序

  招聘工作由那坡县生态环境局和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具体包括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那坡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那坡县城厢镇那赖村科冬屯)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等证件的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及复印件及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初审:报名时,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初审。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确保电话畅通。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的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面向社会公示五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解聘

  1.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纪违法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2.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提前1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解聘。

  3.对解聘的人员,一律不办理任何经济补偿。

  4.人员招录后,县生态环境局与被录用工作人员应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

  (八)报名咨询电话:那坡县生态环境局,0776—6805515

  附件:那坡县生态环境局临时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那坡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6日

公告来源 那坡县人民政府
来源链接 http://www.napo.gov.cn/npyw/tzgg/t6908284.shtml
文章页
华图在线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招警招教培训。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