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考公告已发布,行动派动起来!上海市考公告入口已备好,速查!!!
一、2021年上海公务员考试考情考务相关推荐
招考公告解读入口>>> | 职位表下载入口>>> | 市考职位分析入口>>> |
报考指导入口>>> | 大纲解读入口>>> | 报名条件入口>>> |
市考报考问题检索>> | 考试时间安排入口>>> | 市考冲刺密卷>>> |
二、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推荐
在了解了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公告后,接下来就是进行紧张的备考了,成功的关键是有效的备考!
三、2021上海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关于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定向报考。
(1)问:哪些人可以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
答:持有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截至2019年11月6日前核发),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且具有本市户籍(不含高校集体户口)的人员,比照符合公务员招录基本条件和残疾人专项招录身体条件要求执行。
(2)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怎样报考?
答: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的报考严格按照公务员报考程序,根据定向招录的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机关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无需笔试缴费),方可参加特殊职位的定向招考。
报考残疾人定向招录职位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和残疾人事业单位专项职位。
(3)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招考的笔试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内容仅安排公共科目考试,不设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笔试后如何确定面试人选?
答:根据残疾人专项招录具体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招考的面试如何实施?
答:由招录机关根据职位需求,采用适合残疾人的方式自主进行岗位测试。
(6)问: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在身体条件上有什么要求?
答:具体请浏览残疾人专项招录报名系统中的《关于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报考身体条件的说明》。
(7)问: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如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答: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问:报考定向职位的考生能否报考其他职位?
答: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考生,除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均不可同时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职位。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在报考定向职位的同时,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报考本次公布的其他上海市公务员A类职位并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并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单位。
四、上海公务员考试模拟试题练习
我国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进行了几次修改,按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①允许发展私营经济,采取“引导、监督、管理”的方针
②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 成部分
④非公有制经济仅限于个体经济,不包括私营经济,且个体经济处于补充地位
A. ①②④③ B. ①③②④
C. ④①③② D. ④①②③
【答案】C
【解析】①1988 年,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一条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规定。②2004 年,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一条部分内容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③1999 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一条部分内容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④1982 年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因此,选择 C 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