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苏省考职位表已在江苏公务员局官网发布了,想要报考的考生赶快点击下方的链接进行查看,了解各省招录情况。
一、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各地区职位表下载
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各地市职位表汇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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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关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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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关于部分人员报考身份问题
(一)毕业后尚未就业,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设区市招考简章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其非全日制学历(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或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以相应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设区市招考简章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三)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0年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的士兵,可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四)2020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可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四、江苏公务员行测模拟题练习
我国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进行了几次修改,按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①允许发展私营经济,采取“引导、监督、管理”的方针
②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 成部分
④非公有制经济仅限于个体经济,不包括私营经济,且个体经济处于补充地位
A. ①②④③ B. ①③②④
C. ④①③② D. ④①②③
【答案】C
【解析】①1988 年,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一条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规定。②2004 年,全国人大十届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一条部分内容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③1999 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一条部分内容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④1982 年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因此,选择 C 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