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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2021_江苏人亊考试网

华图教育 | 2020-10-3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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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省考公务员考试已经开始了!公告已经发布啦,想报考的考生速查公告了解详情!


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一、2021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考情考务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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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推荐

在了解了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后,接下来就是进行紧张的备考了,成功的关键是有效的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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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关于师范类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问题

本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在职中小学教师可以报考,但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具体何时提供,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

四、江苏公务员考试模拟试题练习

租客小赵经房东老张的同意,将自己所租的房子(租金 2000 元/月)其中的一个卧室以800 元/月的价格租给小刘,小刘在租住期间,擅自拆除门窗造成了价值 10000 元的房屋损毁。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小刘应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但可向小赵追偿

B. 小赵应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但可向小刘追偿

C. 小赵、小刘应分别赔偿老张 6000 元、4000 元

D. 小赵在支付 6000 元赔偿后,可向小刘追偿

【答案】B

【解析】根据题干可知,房东老张与小赵之间形成房屋租赁关系。经老张同意,小赵将房屋转租给小刘。老张是出租人,小赵是承租人,小刘为第三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题目中, 小刘在租住期间致使房屋毁损。因此,承租人小赵应当向出租人老张承担赔偿损失。因小刘也负有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并且是小刘的行为导致房屋损毁,故小赵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后, 可以向小刘追偿。因此,选择 B 选项。

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已经进入关键阶段,考生有什么关于2021江苏公务员考试相关问题可以及时咨询江苏华图,我们会及时为您解答。发光并非太阳的专利,你也可以发光为了在自己的梦想,考生们赶紧行动起来,创造自己非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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