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珠海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急需紧缺专业和基层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急需紧缺专业和基层公务员136名,具体详见《珠海市2020年公开选调急需紧缺专业和基层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国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珠海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参公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纳入选调范围。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
2.担任选调职务(职级)同级或者以上职务(职级);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经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无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职位查询
各选调单位的选调人数、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对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联系选调单位。
(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8:00至11月18日24:00,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步骤如下:
1.请登录报名网站(https://bm.gd-pa.cn/zhuhai/index),进行网上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职位进行报名。
2.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以下资料: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100K以下);②报名登记表(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字);③个人自我评价材料(1500字以内);④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任职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任职通知等)。要求以清晰扫描件(pdf格式)上传。
(三)资格初审
选调单位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不予开考。
由选调单位按不高于15:1的比例,择优选择报名人员进入考试测评环节。未进入考试测评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历要求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
2.国内“双一流”高校、国(境)外部分知名院校范围详见《选调高校范围》(附件2)。专业请参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应符合选调职位的专业要求。
3.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或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重点考查报名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心理健康水平等,特别是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视频面谈。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按《职位表》规定比例择优选择来珠海市参加面试人员。
(二)专业测试。设置专业测试的职位,在面试前采用笔试、实操、专家面试等方式考查面试人员专业能力。
(三)集体面试。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综合分析、判断决策、人际沟通、团队协作等能力。
(四)个别面谈。在集体面试后安排,组织面试人员逐一个别谈话。
(五)综合评价。根据专业测试、集体面试、个别面谈情况,确定综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选调。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由各选调单位电话通知,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提供)。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选调资格,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序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各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按规定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经考察,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转任的情况,将不予选调,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按程序递补考察对象。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在选调单位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应在公示期结束后2个月内按要求提供转任资料,逾期未提交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人员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粤康码”查验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三)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费用,对参加面试和体检的人员,提供食宿安排。
(四)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电话:0756-2128738、2128993、0757-82133872(报名技术咨询)。
附件: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