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组通字〔2012〕102号)及玉林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聘用唐雄勇等18名同志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玉市组复〔2020〕1号)的有关精神,经考核、体检合格,我区拟聘用大学生村官庞程同志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10月28日下午5:30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37000,联系电话:0775—2823721)。
群众如实反映拟聘用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玉州区拟聘用大学生村官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docx
玉林市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