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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百色市田东县人民陪审员选任96人公告

田东县人民政府 | 2020-09-19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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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东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面向全县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田东县2020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二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四)一般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自愿从事人民陪审员工作,并能保证有相应的参加审理案件的时间,单位所在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田东县的公民;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审判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五)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六)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方式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为96名。

  (二)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0日至2020年10月19日

  (三)报名地点

  田东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田东县幸福广场北侧)

  五、推荐(申请)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向田东县司法局推荐,或者本人直接向田东县司法局提出申请。

  (一)个人申请的,由本人按要求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送田东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二)组织推荐的,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负责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汇总表》一式三份,但必须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并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三份由被推荐人签名,并由单位或者基层组织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送田东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三)被推荐人、申请人还应向田东县司法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出具的本人未受过刑事处分、未曾被开除公职的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和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各4张。

  六、选任程序

  公民经推荐或本人申请后,由田东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并向田东县人民法院、田东县公安局征求意见,然后根据选任名额择优确定人选,最后由田东县人民法院提请田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七、人民陪审员任期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一般不得连任。

  八、其他事项

  (一)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有关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

  (二)《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汇总表》、《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可直接到田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到田东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领取。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田东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6-5236299,邮箱:td5230148@163.com。

  咨询地址:田东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田东县司法局   田东县人民法院   田东县公安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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