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教育局关于谭业倩等535位同志取得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0〕10号)精神,经审核,同意谭业倩等535位同志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其中谭业倩98位同志取得初中教师资格,陈彦杏等273位同志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周梅芳等164位同志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请有关单位将认定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并按时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领证时间从2020年8月13日起至9月30日止。
灵山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