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申论科目采取分级考试,《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的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市级、县级的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乡镇级的职位(以下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实施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成绩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组织专业面试的职位,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公共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加专业面试。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