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县公安局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龙州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交通警务辅助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此次招聘辅警共30人(详见附件)。招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协助交通民警开展各种警务活动。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等;
3.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退役军人学历放宽到初中;
4.年龄在18以上(2002年5月前出生)-35周岁(1985年5月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后方予以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现为龙州县在职编外聘用人员的;
7.未取得岗位要求毕业证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法律专业、受过党政组织表彰奖励的人员及有熟练驾驶能力的人员优先聘用。
二、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龙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楼办公室 (龙州县独山路288号),电话:0771-8813689。
(四)报名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2.近期免冠彩照1寸2张;3.填写《龙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龙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龙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统一安排到各工作岗位工作。
(三)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我县编外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拨付,个人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代缴。日常管理和下乡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被聘用辅警人员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六、未尽事宜,由龙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龙州县公安局具体负责解释。
附件:
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州县公安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