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19年广西公务员公开遴选报考条件,供各位考生查阅了解:
二、遴选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 全区设区市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2. 中央和自治区设在设区市以下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上述对象范围,包括在机构改革中进行了撤并、整合的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其中,设区市直属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央和自治区设在设区市以下的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符合条件的人员只可参加自治区直属机关的遴选。
乡镇党政班子正职暂不纳入此次公开遴选范围。
(二)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设区市直属机关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 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工作经历:①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②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③在行政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业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⑤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参照《关于明确我区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时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8号)有关规定,2014年3月1日后通过借调(抽调、跟班学习)等方式到设区市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年限。
4.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2日后出生)。因工作特殊需要的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6.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报考人员属于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须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满5年。
9.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担任领导职务未满试用期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 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19年10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