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年天等县幼儿园临聘人员(保育员)招聘简章
为解决我县幼儿园师资不足问题,天等县直属机关保育院等17所公办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学前保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前教育保育员58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45岁以下(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被相关部门立案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8月27日至29日,在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天等县教育局(四楼)幼教中心。
3.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2019年天等县幼儿园临聘人员(保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1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接受报名工作的人员对报名应聘者提交的证件原件进行现场审验,对通过资格审验的,收取其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在《2019年天等县幼儿园临聘人员(保育员)招聘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对不通过资格审验的,立即将相关证件原件及材料退还应聘者,并向应聘者说明资格审验不通过的原因。
(三)面试
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方案另定。
(四)体检
由县教育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公示
将面试及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大院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各用人幼儿园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为从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聘用合同一式四份,县教育局、聘用学校、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所有临聘人员(保育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天等县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作岗位分类和工资待遇调整方案》中第三类专业技术人员标准(每人每月2200元)计发,由县财政根据各幼儿园的实际在岗临聘人员(保育员)人数按月足额核发。
(二)社会保障。所有临聘人员(保育员)的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用人幼儿园每月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附件:
天等县教育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