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年昭平县第四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缓解县城学校师资不足的问题,根据《昭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开选调昭平县第四中学教师工作。为顺利完成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范围及名额
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公开选调中学教师6名,具体职位见《2019年昭平县第四中学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
二、选调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
2.符合相应职位的年龄、学历、教师资格等要求。
3.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和精神病史。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选调职位的其他任职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2019年公开选调昭平县第四中学教师工作,按照“发布选调信息-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和公示”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请查询《2019年昭平县第四中学公开选调教师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9年8月19日开始,可通过昭平在线网站(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栏)查询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教师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现场报名并交验资格审查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对相应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选调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本次选调昭平县第四中学教师不向报考者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三)选调考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免笔试,直接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昭平在线网站(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栏)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只在网站发布,不采取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如该岗位没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则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 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推荐网络课程:2019年华图版教师招聘《结 构化面试》专项班
>>>推荐面授课程:2019年贺州教师招聘考试-面试辅导课程(贺州华图课程咨询:0774-5133422)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选调的人选。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2019年9月7-8日。
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新址(县人社局对面)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名单。根据计划选调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面试成绩出现相同时,则依次按下列条件顺序优先确定人选:①学历高者;②全日制学历高者;③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④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高者;⑤教师资格证先取得者。
2.体检。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统一组织到昭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选。
3.考核。选调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岗位匹配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根据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经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昭平在线网站(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选调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审批及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并按规定进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附件:
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