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
4、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
计划招聘人数:2人,专业不限(环保及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三、工资和其他待遇
劳动合同为每年签订一次。
聘用工资待遇为:大专学历2100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2300元/月,食宿自理。旅差费按江州区的相关标准规定执行。聘用期间,单位负责按期足额缴纳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其工资中扣缴。执行国家节假日相关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7月20日止(双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邮箱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填写《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原件及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一寸照不限制底色)等相关材料交到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崇左市金鸡路10号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大楼A207)或发送到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邮箱hbj7841525@163.com。
联系电话:0771-7841331。
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任职经历等进行审查。面试采取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试者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及家庭有关情况。
(三)确定聘用人员
面试后,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各方面表现优秀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期间按劳动合同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它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