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题分析】
1.主题:宣传方式受质疑
2.事件:公安机关采用歌舞,说唱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而有的人认为这是噱头
3.任务:针对宣传方式受质疑现象发表看法
4.身份:无特定角色要求,建议站在政府系统工作人员立场
5.条件:切合实际根据自己个人经历,结合社会实际回答
【测评要素】
主动性、总结分析能力、信息获得能力
【题型分类】
政府认知
【参考解析】见下一页
法制宣传有助于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学习法律常识,震慑潜在的犯罪行为,构建法治社会。现在公安机关运用歌舞、说唱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我认为这种形式是一种创新值得肯定,但同时在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因此我们应当全面分析、客观看待。
第一,利用说唱、歌舞开展法制宣传是一种宣传形式的创新,拉近了群众尤其是对于青少年,这种宣传更为形象与直接,寓教于乐的方式让民众更容易接受与理解,这点来看,无疑是值得点赞的。
第二,群歌舞、说唱的方式不一定能满足所有宣传对象的需求。法制本身是国家强制力的体现,对于法制宣传更应注意其精神内涵的体现,及让群众们知法、懂法、守法,利用说唱、歌舞的方式虽然对于当前的年轻人能起到良好效果,但对于年长者等社会大众还应丰富宣传形式,做到老少皆宜。
针对提升宣传效果,避免群众误解,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
第一,针对当前说唱、歌舞的形式,配合普法的宣传手册,及穿插宣传人员的事例讲解,丰富宣传形式,做到扩大普法宣传的受众面,打消群众疑虑;
第二,切勿舍本逐末不能让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应当更为注重的是宣传的内核,让群众真正了解自身的合法权利,避免违法犯罪行为滋生;
第三,丰富宣传方式,针对社会大众开展,通过单位的“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配合媒体、司法专家讲座,社区商场展板,街头横幅,扩大宣传效果。应注意正确引导群众,了解宣传目的,明确宣传内容,理解宣传内容,从宣传中受益、切实提高法律意识,用法律规范自身行为和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