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桂教人〔2016〕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自治区本级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治区编办综合处关于高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使用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编办综〔201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归口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的广西唯一一所国家公办建筑类普通高等学校。
如今,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占地面积708亩、全日制在校生超过15000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环境优雅的高等院校。学院设有土木工程系、建筑与规划系、艺术设计系、管理工程系、城市建设与交通工程系、建筑设备与环境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公共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等9个教学系部。学历继续教育在册人数5000余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规模在广西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职业技能岗位培训近年来每年达20000余人次。
学院拥有“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建筑技术专业性实训基地”等6个国家级实训(培训)基地及8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实训基地,获得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以及9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个自治区级优质专业、1个自治区高校急需专业、2个特色专业和4个优势专业以及5个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此外,学院还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荣获中宣部等五部委授予的“全国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及“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自治区编办批准,2019年我校公开招聘非实名工作人员共70名,其中:专任教师36名,教学辅助人员28名,管理人员6名。具体岗位、人数与要求详见《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信息表》)。
三、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勤奋敬业。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gxzjt.gov.cn/)、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www.gxjsxy.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南楼708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学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职称改革办公室)人事科,0771-3829092。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4.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主动说明其在原单位已入编的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报名材料应包括:《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论著、科研成果目录及主要成果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审核完毕退回原件,复印件不退还。
6.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8.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校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首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询。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等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和考核计分,只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具体考试安排将会距离考试前2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1.笔试
(1)附件1中,岗位序号8-12号岗位需先进行笔试。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因招聘岗位数与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后开考;
(3)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查询。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环节)。附件1中,岗位序号2-7号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2)学校公招领导小组制定面试方案,根据桂人社发〔2012〕79号、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要求组建面试命题组、面试考评组。
(3)专任教师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分为试讲、结 构化面试2个环节,并一次性评分。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其中试讲占60分,结构化面试占4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试讲以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课程教学、实现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掌握讲解、提问和板书等教学技能的水平。应聘人员自行选取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的教材和试讲内容,不能使用课件,学校不提供多媒体设备。要求现场提交试讲教案(一式7份)给考官。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至第9分钟时给予提示)。试讲结束后随即进行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言语表达、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面试至第9分钟时给予提示)。
(4)教学辅助岗位、管理岗位面试
教学辅助岗位、管理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审题2分钟、答题8分钟,面试至第9分钟时给予提示)。主要从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方面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5)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的考核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应聘者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即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7)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2个工作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告,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四)考核
1.附件1中,岗位序号1号岗位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2.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同列为考核人选)。若考核人选未通过考核的,则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考核仍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低于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3.考核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研究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考核结束后,经学校研究,按照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如需增补,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对于通过考核和体检的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拟聘岗位,将按规定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389866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韩老师 0771-3829092
附件1: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