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招聘270名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年薪8万元
近日, 广西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人社厅、广西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启动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
与去年比较,今年招聘工作有两大变化:一是薪酬待遇方面,由2018年的6万元/人·年提高到今年8万元/人·年。二是招聘程序方面,去年由自治区统一招聘,今年是由县自主组织实施。
1.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三)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医疗机构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全科医生,不列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范畴。
2.招聘名额
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指标共计270个,主要安排在广西53个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具体如下:
3.招聘程序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相关规定,将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权限下放至县级相关行政部门,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计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招聘方案和公告报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招聘结果报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或备案。
4.薪酬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
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按8万元/人·年给予核拨,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工资性支出。
如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及广西统一规定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及其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由当地财政负担,财政部门根据上一年度实际招聘人数核拨经费。
各地财政部门要统筹中央、自治区财政历年拨付资金,结合当地财政安排的预算,确保特岗全科医生待遇按规定落实到位。自治区财政将根据各地实际到岗人数,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补助资金结算。
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参与所服务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分配,乡镇卫生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履行职责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