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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防城港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37人)

防城港人才网 | 2019-06-20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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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A3版.xls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9年7月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面向在防城港市服务期满(以各服务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

  (二)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岗位,面向入伍前或入学前户口原籍在我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

  (三)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招聘。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招聘普通管理人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工以下工勤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硕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师工勤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博士、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技师工勤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年龄可进一步放宽至45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7月1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域招聘的现场报名,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招聘的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

  1.市直招聘报名点: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招聘大厅(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中段)。

  2.县(市、区)招聘报名点:

  港口区:港口区渔洲城渔洲路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防城区:防城区防港路160号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上思县:上思县思阳镇团结西路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东兴市:东兴市广场路11号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四)报名材料

  1.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从业资格证等材料到现场报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另交近期同底小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报考人员需提前在防城港人才网下载填写《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三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报名,并且必须于2019年9月4—5日向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单位提交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否则将视为放弃聘用处理。

  2.凡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实,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同时使用新旧两种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域招聘的资格审查,市直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招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如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六)报名缴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共设两个科目,因此本次考试收取考生笔试考试费每人100元,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考试费用由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在报名点按规定的收费标准现场收取并只支持现金缴费方式,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7月2日18:00前完成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凭收费票据到所报考单位资格审核窗口认定报名是否成功。

  (七)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交费收据于2019年7月24日—25日到报名点领取。报考市直岗位的考生到市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报考县(市、区)岗位的考生到各县(市、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设定为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岗位设定为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公开招聘进行分类笔试,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共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大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应用能力》不再做二级分类。

  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报考者按相应的岗位考试类别参加笔试。

  2.开考比例及改报。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的,予以开考。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必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的电话通知后,须于2019年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期间,持原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现场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时间延长至当天18:00,改报岗位不需要重新缴费。因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改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放弃改报的考生,可于改报期间持缴费收据和原报名登记表到原报名点领取退还的笔试费用。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公布。

  3.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自行携带以备使用(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根据笔试总体水平和招聘岗位的情况,按考试科目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

  (1)县(市、区)招聘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市直招聘单位岗位面试:

  ①市直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工作由市卫健委制定面试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②其他岗位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负责组织实施。

  县(市、区)人社局、市卫健委要在2019年9月10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3.面试人选确定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范围。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

  (3)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除外,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 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布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

  (4)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后,由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5)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②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现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城区、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④报考定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毕业生”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入伍前或入学前户口原籍在防城港市的有关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等)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放弃声明书面材料。

  4.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防城港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5.面试时间

  2019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6.面试地点

  (1)市直卫生系统单位岗位面试地点,由防城港市卫健委指定;

  (2)市直其他招聘岗位面试地点,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3)各县(市、区)招聘岗位面试地点,由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指定。

  7.面试成绩

  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8.面试实行严格的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9.面试不收取考生费用。

  八、考核和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体检公告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在防城港人才网发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核、体检人选确定

  1.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2.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面试合格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人选。

  3.采取直接考核的岗位人选:按实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组织考核、体检。

  (二)考核

  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经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分别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本辖区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考核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报批聘用。

  对于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需要递补,以及公示有异议需要查实等情况需要延缓时间的,可采取分批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办法,确保大部分岗位能及时补充人员。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部门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应聘人员在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招聘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类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设置。

  附件:1、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根据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区域拨打相应的电话)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70-2826319、2828732

  防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3270915

  港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2861177

  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8511303

  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6260036

  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附件: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019年度防城港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A3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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