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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池市东兰县补充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24人公告

东兰县人民政府 | 2020-12-23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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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兰县公开补充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方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兰县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队员24名。现将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工作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综合应急救援人员(23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5年12月20日至2002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理解与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基本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掌握电子文档和电子表格的编辑。复员退伍军人及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驶证,且熟悉车辆驾驶人员优先。

  4.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62cm,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大疾病、无传染病、家族无精神病史。

  (二)综合应急救援文职人员(1人)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0年12月20日至2002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的公民。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理解与表达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掌握电子文档和电子表格的编辑。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等相关专业优先;有应急管理或机关办公室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个人及家庭成员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七)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2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东兰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1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东兰县防火防汛抗旱服务中心(东兰县应急管理局院内),电话:0778-6339911  联系人:罗玉芳  手机:18877844286。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东兰县综合应急救援队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4.资格审查:由东兰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告知报名者。

  四、招聘办法

  (一)体能测试

  项目为1000米跑、4x10米往返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四项,体能测试总分100分。体能测试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进行。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体能测试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择日公布,并电话告知入选者。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体检由东兰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进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东兰县应急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到期,根据工作需要继续留聘的,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续聘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不入编,工资待遇参照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协管员工资待遇执行,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东兰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0日

公告来源 东兰县人民政府
来源链接 http://www.donglan.gov.cn/tzgg/t74151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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