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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钦州市教育局遴选优秀乡村小学教师30人通知

钦州人民政府 | 2020-11-10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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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钦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

  为助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文件精神,推动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培养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影响一方乡土的乡村名师。经研究,决定实施“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现就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市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镇)乡镇和村庄学校在职在编在岗小学教师。已入选“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广西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广西八桂教育家摇篮工程”、“广西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工程”、“广西基础教育名师青蓝工程”等项目者和已报名参加”钦州教学名师培养工程”遴选者均不在遴选范围。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扎根乡村,在本乡镇学校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原则上男、女分别不超过45周岁、40周岁;教龄10年以上(含10年)。

  (三)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开展研究,学校评价效果良好。教学态度严谨,认真完成教学常规要求。校级教学能力考核为良好以上,获得校级本学科课堂教学评比或教学技能比赛或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技能比赛二等奖以上,具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三、遴选比例

  由各县(区)根据遴选条件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由北部湾大学按照1:2的比例进行择优遴选, 经我局审核后确定30名优秀乡村小学教师作为“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四、遴选程序

  根据遴选条件、自身实际及发展意愿,个人向学校先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推荐到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县(区)教育局在上报前,要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管理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遴选,并提出拟培养对象的建议人选,经我局审核后确定培养对象名单于2020年11月18日前正式公布。

  五、组织管理

  成立”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部湾大学教育学院,由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培养工程。项目经费从我局与北部湾大学共建教育学院经费中安排。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支持培养对象的各种研修活动,为培养对象专业成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造条件。

  “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培养对象个人成长档案,对培养对象的师德、学习研修表现、研究成果、示范辐射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退出机制,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培养对象资格。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报送。

  1.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3份(附件2)。

  2.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汇总表(附件3)。

  3.证件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4.其他材料:获奖证件、论文、论著、课题方案与立项批文、结题报告、成果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在县级及以上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应提供有关通知书、邀请函及组织单位证明等复印件(原件备查);指导学生参加大赛情况应提供学生获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做好目录,并装订成册。

  (二)请各县(区)教育局于11月13日前将申报人材料统一报送至”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管理办公室(北部湾大学1号楼1B-425康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1125450182@QQ.com和qzsjspx@163.com。

  (三)各位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推荐选拔资格。请各市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人教科及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管理办公室联系。

  市教育局人教科联系人:刘秋玫,电话:0777-2811299。

  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康老师 电话:0777-2808719。

  附件:

  1.各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2.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

  3.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附件1

  各地推荐小学乡村名师名额分配表

序号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小学英语 合计
1 灵山县 6 6 6 18
2 浦北县 6 4 4 14
3 钦南区 2 4 4 10
4 钦北区 4 4 4 12
5 自贸区社会
事务局
2 2 2 6
6 合计 20 20 20 60

  附件2

  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推荐表

  姓 名

  所教学科

  所在学校

  所 在 县(区)

  填表日期

  钦州市教育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印制

  填 表 说 明

  1.《推荐表》由被推荐者所在学校负责填写。填写前请先查阅有关评选文件。

  2.《推荐表》全面、具体地反映被推荐人选的政治与业务素质、能力、教育教学水平,已取得的成就及教书育人事迹。填写必须认真负责,严谨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逐项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对于含糊不清、不合要求及页面不洁者,不予受理。

  3.《推荐表》有关栏目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栏目序号,并按序装订成册。

  4.本表用计算机填写、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身体状况  
参加工作
时 间
  教 龄  
学 历   学 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及专业
 
职 称   所任教学科   所任教学段  
工作学校   职务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QQ号码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主要简历
起止时间 单位 职务 备注
       
       
       
       
       
       
       
       

  二、师德表现(含近三年的师德考核情况)

 

  三、荣获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受奖励情况

荣誉称号或受奖励 时间 表彰奖励单位
     

  四、近五年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

讲授课程
名称
授课
起止日期
授课对象
及人数
周课时/年课时 学年考核
结果
教学质量
           
           

  五、近五年来教育科学研究情况

论文、著作、课题
名称
出版、发表
或鉴定时间
出版社、期刊名称或
鉴定部门
备注
       

  六、县级及以上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情况

时间 内容 组织部门 听课人数
       

  七、教育教学主要成就和业绩





 
学校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区)教育局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钦州基础教育乡村名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县(区)教育局(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教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任教学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表日期:

  钦州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9日

公告来源 钦州市教育局
来源链接 http://zwgk.qinzhou.gov.cn/auto2523/bmwj_2905/202011/t20201109_3412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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