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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贺州市八步区公开选聘农村党建组织员30人公告

八步党建网 | 2020-03-1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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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州市八步区2020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农村党建组织员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聚焦服务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等6个文件和《贺州市选拔农村党建组织员工作方案》,进一步充实我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我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聘一批农村党建组织员。

  一、选聘数量、职位和聘期

  (一)选聘数量。选聘30名农村党建组织员。

  (二)选聘职位。农村党建组织员,原则上在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作,主要职责是协助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党组织抓好相关工作。

  (三)聘期。聘期统一为3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本人意愿,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但最多只能续聘1期。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自主就业创业。

  二、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党务和农业农村工作。

  (二)中共党员,一般应有1年以上党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调查研究能力,会计算机基本操作。

  (四)优先从应届和往届贺州籍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扶贫信息员中选聘,原则上具备“一肩挑”培养潜力。

  此外,若行政人员、参公人员参加选聘,应有在职在编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人员应有九级职员岗位工作经历或十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作经历;大学生村官应任满一个聘期以上。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3月16日。同时,以上人员报考的,需经主管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委监委立案审查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上一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3月中旬)

  在八步党建网和八步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公布选聘计划、资格条件、报名程序和有关要求。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2020年3月16日至3月31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在3月16日0:00至3月31日24:00期间发送报名材料至电子邮箱:zzbzzg2006@126.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贺州市八步区2020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农村党建组织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后,由区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区委组织部于4月10日前在八步党建网公布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录八步党建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四、能力素质测试(2020年4月中旬)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测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命题,不指定辅导用书。测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五、考察与体检(2020年4月下旬)

  由区委组织部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费用由入围人选自行负责。

  六、聘用上岗(2020年5月上旬)

  (一)确定聘用人选

  由区委组织部根据能力测试、考察、体检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八步党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具体岗位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可由区委组织部从相应入围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按不低于3000—3500元/月标准发放岗位补贴。

  (二)党建组织员选聘期间计入在村(社区)任职工作经历,表现优秀者可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三)属于行政人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报名参加选聘的,原工资待遇、人事关系保留不变,并参照驻村工作队员享受相应补贴。

  八、其他事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报名对象在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贺州市八步区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咨询,联系电话:0774-5292533。本公告由贺州市八步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贺州市八步区2020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农村党建组织员报名表

  2.个人承诺书

  3.贺州市八步区公开选聘农村党建组织员计划表

  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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