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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区公路管理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123人简章

广西人才网 | 2013-10-25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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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公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公路行业人才需求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3年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3名,充实到基层公路管理部门。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决定聘用等步骤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岗位工作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须递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3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以及同底小2寸正面免冠近照两张,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3号广西公路管理局7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71-2115850。应聘者可直接从广西人才网、广西交通运输厅网站、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下载报名表。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双休日除外)。

  2、每个应聘者根据个人的专业、特长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的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第十一条执行。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4、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50元,共计60元,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缴费。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5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知识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笔试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3、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查询个人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交通运输厅、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及广西交通运输厅、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考评组考官为7人,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现场监督。成立面试现场监督组,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

  (四)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材料报我局招聘领导小组。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核。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核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依次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3、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4、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受聘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4、被聘用人员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考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3年内禁止参加应聘我区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考试。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2115850、211588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3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3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3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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