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凌云县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广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18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准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11号)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凌云县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凌云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专门设置在县级公立医院,并将所聘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派驻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非常设岗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院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为方便管理,凌云县2019年的5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设置在卫生院对应的医共体托管县级公立医院。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二、招聘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
面向百色招聘。
鼓励、欢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19年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计划指标共计5人,全部安排在我县各乡(镇)卫生院,详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②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③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在设岗时,要重点考虑无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可结合县乡人才一体化改革和医共体建设,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特岗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实行岗位常设,人员定期轮换。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③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人员;
⑤现役军人;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凌云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凌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具体程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方式: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主要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公开招聘,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主要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公开招聘,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三、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管理
(一)签订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考核管理。县级公立医院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
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四)人事和党团关系。服务期内人事档案由服务的县卫生健康局提供免费管理服务。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四、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待遇
(一)薪酬待遇。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按8万元/人·年给予核拨,由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院发放,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工资性支出。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参与所服务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分配,乡镇卫生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履行职责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设岗县级公立医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发放工资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服务的乡镇卫生院依法为特岗全科医生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县级公立医院充分发挥技术指导和支持作用,每月对特岗全科医生集中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定期组织特岗全科医生赴外地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享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职业发展。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在编制限额内,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用编人员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聘期结束后,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县卫生健康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乡镇卫生院空余编制内,由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对于聘期内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本人志愿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县级公立医院考核,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在县级公立医院空余编制内,由县级公立医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并将其纳入编制内岗位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自行登录到百色人才网下载《2019年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后,于2019年8月9日前将《2019年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凌云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邮箱lywjj7616713@163.com。
(二)资格审查。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查工作。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由凌云县卫生健康局通知),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和《2019年凌云县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到凌云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在百色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符合招聘条件并报考相关岗位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凌云县卫生健康局报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凌云县(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组织实施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凌云县卫生健康局、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云县人民医院拟定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和组织实施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的3-5分。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名确认,同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
6.面试要求
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招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根据《广西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执行,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7.考核方法
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由凌云县卫生健康局、凌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资格审查将直接进入考核的人员进行考核,如一个岗位出现2名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的,通过其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等考核择扰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报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核。考核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
(四)体检。
1.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中“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2. 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凌云县卫生健康局报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体检人选名单由凌云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确定后报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3.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4. 体检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7天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
5. 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核人选确定及方法。
1.考核人选确定: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人员,经体检合格,直接全部入围考核。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限制;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人员,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方法。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由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通过审查的名单确定考察时间并组织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
(六)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如有多人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岗位则优先拟聘用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时间最长的人员),经凌云县卫生健康局审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百色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服务单位(县级公立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三)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报考咨询电话
凌云县卫生健康局:0776-7616713,传真0776-7615266。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6-7618312。
附件:
1.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名额分配计划表.xlsx
2.2019年凌云县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凌云县卫生健康局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