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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海市党建组织员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通告

北海党建网 | 2019-06-2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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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北海市2019年度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入围人选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通告

  为做好2019年度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的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关于印发<2019 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9〕49 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的对象

  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的对象为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公布的《2019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考察、体检入围人选名单(北海市)》和《2019年选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考察、体检入围人选名单(北海市)》中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7月1-15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地点:市委组织部(海城区和平路东二巷2号市政府大院内)。其中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在城市党建科(101室)进行资格复审,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在两新党建科(103室)进行资格复审。

  (三)要求:

  1.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并盖章);

  (3)主要科目成绩及部门意见(签字并盖章);

  (4)党员身份证明(需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盖章);

  (5)北海市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函调表(见附件1)。

  2.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选聘条件,取消考察、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3.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请提供自愿放弃选聘资格的说明,由本人签字后交到资格复审处。

  三、考察时间及要求

  考察时间为7月1-15日,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请入围考察体检的考生自行从北海市委组织部的珠城先锋网下载《广西北海市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函调表》(附件1)。应届生到所就读学校,往届毕业生到现工作单位或人事关系托管部门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由上述单位如实填写《北海市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函调表》加盖公章、并密封加盖封印后,由考生在资格复审时交北海市委组织部。

  四、体检时间、地点

  (一)体检时间:2019年7月20日

  (二)集中时间:2019年7月20日上午8:00

  (三)集中地点:北海市委组织部机关二楼会议室抽签后,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有关事项

  (一)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现场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按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要求执行;

  (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按照自治区制定的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体检所产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承担。请考生合理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并注意安全。

  本通告由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城市党建科 姚仁贵(3186363;18907799106)

  两新党建科 彭 颖(3186318;18877902689)

  附件:

  北海市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函调表.doc

  考生体检须知.doc

  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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