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张美秋同志(附件)为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3日至1月9日,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8年1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逾期不予受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
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7号市政办公中心216室河池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邮政编码:547000)
监督电话:0778-12380
0778-2307316
中共河池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月3日